忙和忘, 都是心字和亡字的結合, 卻有著不同的意思。
最近平凡的工作中多了一些變化, 因為有同事突然離職, 負責的事情增多了, 也許之後有新同事後會可以分擔一些, 但過渡時期還是會變得忙一點。我是興幸的, 負責的事情越多, 可以學到的技能和知識也越多。
業餘也變得很忙。不自量力地報了多個課程, 現在一星期有五天要上課。而且想練跑備戰下年挑戰半馬, 必須頗良好的恒心和良好的時間管理才可成功兼顧。最少要先捱過這半年。
昨天度過了一個十分難忘的晚上, 看了周董的演唱會。
我可是由他的第一張唱片開始追的, 由他出道到成名, 十一年了, 昨晚才第一次有機會看他的演唱會。我覺得他的成名也是一個幾勵志的故事, 除了天時地利人和, 最重要, 還是他的才華。你可能覺得他pop得很要緊, 但pop得來, 有中國風, 有Jazz, 有Rock, 有hiphop, 卻又不會令人覺得奇怪。他的歌, 未必首首可以跟著唱, (因為很多快歌) 但總是可以哼到幾句的。跟他所說一樣, 有時候聽一首歌可以令人想起很多事情, 聽著十年來的歌。記起了, 中學的, 留學的, 奧運的許多事。很感動, 像看著時間的軌跡經過一樣。
嘉賓是黃秋生, 間場有一段「不能說的祕密」的片段, 也使我記起了, 我不太喜歡看他的電影。你還是唱歌吧啦, 姐輪 !
忙了, 忘不了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凌晨2:28
社會逼使我們庸俗
早前朋友的文章說道,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很庸俗。我未能完全同意,他的定義不夠包容。如果為了養妻活兒而賺錢,為了生活安定而買樓,那又是否庸俗呢?
可恨的是社會風氣...
賺錢...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買樓...是為了買得到更多的樓。
那就是很庸俗了。
但是他的文章令我很敏感。令我覺得好像好多事情做了都很庸俗。
上班,$$,很庸俗。
學日文,為了扮勁,很庸俗。
唔買哎瘋,扮不受潮流影響,十分庸俗。
連去參加慈善活動,都好似係扮有愛心咁,極之庸俗。
當然,那是我庸人自擾吧了。
無可否認,真是有很多的人,你一看見就知道他額頭是鑿著「cheap」呢個字的。最緊要, 係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是否真心想做的。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凌晨4:16
Nerds & Geeks
身為呢個大家庭的一份子, 我覺得他們其實是很勁的。基本上…..雖然佢地未必好醒, 亦未必好有溝通技巧, 但他們一定會有一樣專長的。
而由於他們唔夠醒同埋無乜人會搵佢地…..佢地就可以擺晒整副心機落呢樣專長上, 變到很勁。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晚上11:19
Entry no. 100th
我覺得, 我敬愛的謝四兄是感覺到我的存在的, 所以送了兩球作為我的生日禮物給我。
我希望, 今年是屬於xxx的。
無端端又大一歲了, 雖然還是一事無成, 但最少已經算是向前行了一步了。而這一步會令我走到那, 就要看我怎樣利用了。
現在正消極地積極行動中, 好幾方面也是。
也很慶幸我有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上午9:38
玉
找到了一份新工。
用一個字形容: 好。
用兩個字形容: 方便。
用三個字形容: 平靚正。
可能追求的, 這份工都可以給予了。
但最近卻被人說我鬥心不足,不求進取。
我的鬥心是有的。不過是比較慢。比較上,我喜歡一步一步來。每份工作都有可能學到東西的地方。媽最近總喜歡說一變二,二變四諸如此類的。總而言之就是萬丈高樓從地起。
我只是追求一種比較內在所以沒那麼明顯的方法吧了。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下午4:40
原來過得很快樂?
快樂是什麼呢?
人生是什麼呢?
為什麼人總是不懂得知足?
每個人都是這樣子的。
我需要去學佛嗎?
文筆又生銹了許多, 是詞不達意,也是迂迴曲折。
不能夠這樣,卻只能夠這樣...
無論是什麼,所謂平衡,其實是兩邊不靠岸。
是另一種曖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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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想放多些心機寫blog時, 竟然又起了一股微博風。
時間越來越少,人卻越來越懶。
其實這樣一小段說話可以寫得簡潔俐落而不流於空洞才是寫文章的極致。
微博卻只淪為明星仔們的新蒲點...
倒不如繼續用facebook。
講係咁講,twitter同新浪我都有開, 沒怎麼寫便是。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上午10:59
我祖羅.祖班納有一個夢想......
呢排美國英雄又開始熱......
先有勁揪俠,後有iron man.....
早幾天看了勁揪俠,幾好睇....有d黑色幽默, 而我鐘意佢一連串既不認真後有一個幾認真的結局。
個故事主要係講一個唔識死既0靚仔點樣唔識死扮超人想儆惡揚善, 結果識左一d真係勁人同真係黑社會。
但係最好睇係配角, big daddy尼古拉斯基治同小妹妹hit girl.
仲有個黑社會大佬係福爾摩斯個黑木公爵......點解我會留意到呢, 因為呢位演員mark strong做到兩個角色一樣咁滯。
同埋套戲既動作sequel都做得好正, 值得一看。
iron man又係一定要睇既.......壞男robert downey jr. 第一集做得相當好, 好到我想再dl落黎睇, 又有scarnett johannson同samuel l jackson加入.....唯一不滿既係上集做得好地地既黑人上校換左人, don cheadle個格硬係無咁型。
講開又講......唔止外國玩英雄, 連香港都有王晶既未來警察(呢套擺明係賣內地為主....)同飛女正傳。我覺得飛女正傳ok喎, 起碼好過heroes, heroes已經變左全部人都係為左自己, 都唔係heroes咯, 同埋佢地d能力已經勁到失去晒控制.....已經唔好睇. 反而飛女正傳一開始已經設定好佢有弱點, 所以故事舖排覺得可能會好d。
不過, 我覺得香港黎緊最正0既英雄, 都會係葉問......「我要打十個 !」
唔明個title? 佢都係一個好勁既英雄!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清晨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