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朋友的文章說道,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很庸俗。我未能完全同意,他的定義不夠包容。如果為了養妻活兒而賺錢,為了生活安定而買樓,那又是否庸俗呢?
可恨的是社會風氣...
賺錢...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買樓...是為了買得到更多的樓。
那就是很庸俗了。
但是他的文章令我很敏感。令我覺得好像好多事情做了都很庸俗。
上班,$$,很庸俗。
學日文,為了扮勁,很庸俗。
唔買哎瘋,扮不受潮流影響,十分庸俗。
連去參加慈善活動,都好似係扮有愛心咁,極之庸俗。
當然,那是我庸人自擾吧了。
無可否認,真是有很多的人,你一看見就知道他額頭是鑿著「cheap」呢個字的。最緊要, 係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是否真心想做的。
社會逼使我們庸俗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凌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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