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和忘, 都是心字和亡字的結合, 卻有著不同的意思。
最近平凡的工作中多了一些變化, 因為有同事突然離職, 負責的事情增多了, 也許之後有新同事後會可以分擔一些, 但過渡時期還是會變得忙一點。我是興幸的, 負責的事情越多, 可以學到的技能和知識也越多。
業餘也變得很忙。不自量力地報了多個課程, 現在一星期有五天要上課。而且想練跑備戰下年挑戰半馬, 必須頗良好的恒心和良好的時間管理才可成功兼顧。最少要先捱過這半年。
昨天度過了一個十分難忘的晚上, 看了周董的演唱會。
我可是由他的第一張唱片開始追的, 由他出道到成名, 十一年了, 昨晚才第一次有機會看他的演唱會。我覺得他的成名也是一個幾勵志的故事, 除了天時地利人和, 最重要, 還是他的才華。你可能覺得他pop得很要緊, 但pop得來, 有中國風, 有Jazz, 有Rock, 有hiphop, 卻又不會令人覺得奇怪。他的歌, 未必首首可以跟著唱, (因為很多快歌) 但總是可以哼到幾句的。跟他所說一樣, 有時候聽一首歌可以令人想起很多事情, 聽著十年來的歌。記起了, 中學的, 留學的, 奧運的許多事。很感動, 像看著時間的軌跡經過一樣。
嘉賓是黃秋生, 間場有一段「不能說的祕密」的片段, 也使我記起了, 我不太喜歡看他的電影。你還是唱歌吧啦, 姐輪 !
忙了, 忘不了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凌晨2:28
社會逼使我們庸俗
早前朋友的文章說道,這個社會很多人都很庸俗。我未能完全同意,他的定義不夠包容。如果為了養妻活兒而賺錢,為了生活安定而買樓,那又是否庸俗呢?
可恨的是社會風氣...
賺錢...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買樓...是為了買得到更多的樓。
那就是很庸俗了。
但是他的文章令我很敏感。令我覺得好像好多事情做了都很庸俗。
上班,$$,很庸俗。
學日文,為了扮勁,很庸俗。
唔買哎瘋,扮不受潮流影響,十分庸俗。
連去參加慈善活動,都好似係扮有愛心咁,極之庸俗。
當然,那是我庸人自擾吧了。
無可否認,真是有很多的人,你一看見就知道他額頭是鑿著「cheap」呢個字的。最緊要, 係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是否真心想做的。
張貼者: Ben de Sombra 於 凌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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